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州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组织对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本州义务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对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均衡发展状况实施督导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进行督导评估;对县级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本州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指导各县及州直有关单位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发布督导报告;承办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和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计划、教师调配以及新教师的录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职工调配、选招和办理教职工退休工作;承担州直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管理和人才工作;承担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