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局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州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及时掌握教育科技局依法行政的情况,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
一、依法行政报告的主体
依法行政报告的主体为局各科室。
二、依法行政报告的内容
(一)推进依法行政进展情况, 包括主要措施和主要成效。内容包括: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情况;
2.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情况:
3、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4、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情况:
5、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6.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情况;
7、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情况;
8.完善措施,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三、依法行政报告的形式以书面形式报告。
四、依法行政报告的报送时间及报送单位
各科室每年11月底前将本部门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告局领导。经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按规定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向政府法制办报告。
五、依法行政报告的要求
(一)根据《纳要》和《决定》的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加强对本科室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督促落实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督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确保《纲要》和《决定》得到全面正确执行。
(二)各科室要落实具体负责依法行政报告工作的人员,切实做好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既要有措施,成效,也要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做到客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