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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海北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海北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http://www.qhhb.gov.cn,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433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海北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八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http://www.qhhb.gov.cn,也可以到《目录》指定发放点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433室领取。

(一)综合服务。主要包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等。

(二)法规文件(方案、实施意见、批复等)。主要包括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实施的有关意见、方针、政策等。

(三)发展规划(计划、安排、总结等)。包括本地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四)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教育改革与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五)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六)财经信息。包括教育经费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教育附加费政策及教育附加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

(七)行政执法。依法治理情况等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7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qhhb.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海北州教育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海北州人民政府大楼一楼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在海北州人民政府大楼一楼设有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特殊情况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海北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qhhb.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海北州教育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见附表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海北州教育局

办公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同宝路4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433

邮政编码:810299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0970-8642431   传真:0970-8642431

电子信箱:hbzjyj@163.com

州教育局各科室、各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咨询机构一览表

单位

负责人

信息公开机构

联系电话

局办公室

贾承红

局办公室

8642431

教育科

鲁  芸

教育科

8646337

思政安全科

童治安

思政安全科

8645730

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马清海

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8642850

中小学教研和教师发展中心

程启雄

中小学教研和教师发展中心

8644066

教育督导室

宁占寿

教育督导室

8642694

门源县教育局

乌兰巴特

门源县教育局

8614133

祁连县教育局

王毅庆

祁连县教育局

8676423

刚察县教育局

李成云

刚察县教育局

8652424

海晏县教育局

谢晓玲

海晏县教育局

8630936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70-8642431,传真:0970-8642431,电子邮箱hbzjyj@163.com,办公地址:州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433,邮政编码:810299,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   1430-18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海北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海北州教育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doc

 

 

      海北州教育局

       二二一年一月三日